省教育厅《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专家组对我院进行督查
来源:星空官方入口
一审:二审:三审: 发布时间:2008-06-26
6月24日,以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潘慧炬教授为组长的省教育厅《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工作专家组对我院开展的体育工作进行了督查。专家组一致认为,宁波城市学院通过近几年办学,开展的体育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对本次督查工作十分重视,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各方面的问题,自评材料较丰富。
24日上午,专家组听取了钱理文副院长关于近三年我院开展的体育工作基本情况的汇报,钱副院长从三个到位、三个需要统筹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注重体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三个课堂联动”、走创新之路,建我院体育特色等五方面介绍了学校开展体育工作的相关情况。会后,专家们现场查看了体育场馆设施,认真查阅了相关佐证材料,并进行了综合评估。
下午,专家组分别召开了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进一步了解了我院教师待遇、培训及进修机会、教师工作量、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开展体育课程内容的合理性、丰富性、特色等方面的情况。
由潘慧炬教授代表专家组对督查结果进行了反馈。学校领导、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体育学院领导及全体教师、校体委委员等人员参加了反馈会。经专家讨论,形成意见如下:一是学院领导重视体育工作,各机构能进行有效的组织与管理;二是能积极探索教学模式,实现“三个课堂联动”的教学体系;三是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合理;四是课程教学方法注重多样化,课程结构合理;五是能开展多样化的学生社团活动;六是体育工作效果显著,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改善。七是创新特色鲜明,特别是木球项目,成绩显著,硕果累累,体现了城市学院特色,为学校为国家争光,在浙江省高职院校中颇具推广价值。
专家组指出了学校体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建议体育组织机构还需进一步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
党委副书记周国明和钱理文副院长代表学校对专家组在我院体育工作督查评审期间的艰辛劳动和指导表示感谢,针对专家指出的问题,今后学校将加以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