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学院院长李太武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章昊正式签订了“关于宁波东钱湖‘211’文化创意园合作协议书”。至此,艺术学院又增一家校企合作单位,该院执行院长潘沁、副院长余海平等一同参加了签字仪式。
近年来,艺术学院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走产学研结合道路,将校企合作——工作室制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地大力深化使之逐步完善。该院坚持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拓展创意文化产业,共同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真正实现学院和地方政府及企业的资源优势互补,已经与“新芝8号”创意设计园区等60余家企业共建校企关系。对于此次校企合作项目,学院领导多次前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实地考察、调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多次洽谈,最终达成了合作协议。
签字仪式上,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认为,校企合作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艺术设计类人才同样要在企业中千锤百炼,才能真正达到校企双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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