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5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星空官方入口教学成果奖评定与奖励办法》(宁城院政【200520号)要求,同时为了做好2010年宁波市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特组织进行2010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凡我校在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按规定申报。

 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政治思想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忠诚于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 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 承担了各级各类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含科研立项、专业建设立项、课程建设立项、教材建设立项、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立项、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立项)的研究工作。

4 直接承担学校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5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二、申报范围

1、在教育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改革或创新所取得的成果,经实践证明有益于提高学校教学水平或管理水平,并有反映本项成果的科学总结或论文。

2、在专业建设方面,能从学校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实际出发,提出专业结构调整和建设方案,制定科学的培养和实施计划,开拓创新,并在实践中证明取得明显成效者。

3、在课程建设方面,对课程结构体系、教学内容安排、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进行系统的改革和建设取得的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证明对提高学生素质、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有明显成效。

4、在教材建设方面,教材经使用获得同行专家好评,著作可供教学参考并有一定影响,编制的教学录像片或CAI课件在实际使用中取得较好的效果等。另外,积极鼓励以教材群建设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成果奖。

5在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果,并经实践证明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有明显成效。

6、在学生的职业素质养成教育工作中形成的成熟思路及显著成果,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7、在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工作、学生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等。

三、申报条件

1 校内首创。

2 经过二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效果优良。

3 在全校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

四、奖项设置

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将评选出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

五、申报程序

1、成果申报集体或个人按学校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报书》和《成果申报简表》。申报成果须经相关领域2名专家(至少一名为校外专家)鉴定,并在《专家鉴定表》中填写鉴定意见。

2 各单位、部门在对申报成果初评的基础上再进行排序、推荐。

3、教务处组织教学委员会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

5、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6、正式发文公布。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位老师于1125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成果申报简表》和《专家鉴定表》各一式18份连同评选材料目录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汇总表》等送交院办许幼明处(《申报书》和《汇总表》要求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是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的基础,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是推荐申报高一级教学成果奖的前提。请各位老师积极参与申报。

联系人:许幼明      电话:689675      E-Mail:xuyouming@nbcc.cn

附件:

1、《申报书》

2、《成果申报简表》

3、《专家鉴定表》

4、《汇总表》              

                                                    信息学院

                                               2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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