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2查看次数:3作者:未知

  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专升本和“2+2” 选拔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1年继续开展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将有关做好2011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向所有毕业班学生宣传、介绍2011年专升本的有关政策和要求。专升本的选拔院校、专业、计划、考试科目、收费标准、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及加分原则等具体要求和情况详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11320日至24日 网上报名;326日至28日现场确认。

     考试时间:2011417日(9001130基础课考试、14001630综合课考试)

  3、报名办法:

  ⑴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于320日至24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入报名系统界面,按照报名系统界面提示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取得注册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真实身份上网登记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提交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⑵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审核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

  ⑶经签字确认后的考生由各学院负责报名资格初审: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是否相同或相近(参考附件2分校分专业计划表)、是否能正常毕业、是否通过英语等级有关考试、违纪情况、健康情况、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等;填写《考生登记表》中的考生综合品德评定;初审通过后学院领导在相关材料上签名盖章。

  ⑷考生将经学院初审通过的《考生登记表》和有关材料交到招生就业处进行复审,招生就业处对通过复审的考生填写“学校意见”并盖章。

  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考费。缴纳方式:考生于328日前将报考费(110/人)存入本人工商银行学费卡,学校将于3月底委托银行统一扣款。

  ⑹招生就业处向有关选拔院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4、联考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其余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导用书请到各招生院校网站下载或咨询。

  5、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00

  联系人:赵怡    联系电话:88122306

  附件1 浙江省201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分校分专业计划

                                                      

  招生就业处

  2011221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