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教育科学2011年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2查看次数:2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教育科学2011年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甬教科规办〔20113号文件精神,宁波市教育科学2011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仍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额为10项。

二、申报课题选题范围

申报课题选题范围包括决策研究类、基教幼教类、职教成教类、高等教育类、民办教育类、电化教育类、心理健康类等,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提倡1-2年短周期的课题研究(研究周期为一年的课题,完成时间为20124月,研究周期为两年的课题,完成时间为20134月)。选题务必结合我校专业建设的规划思路等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凡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者和教育科研工作者均可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2)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3)承担(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者;
  (4)已在市级以上机构(含社会学术团体)立项的课题。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

四、申报程序

1、申报需同时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和《专家评审表》(见附件2),其中《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项目组成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4,《专家评审表》一式5,申报材料要求A4纸打印,左侧3钉装订;《宁波市教育科学2010年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各1
  
  3、所在单位须对照申报条件和本着对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能够发挥实际作用的原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评审表》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4、高职研究中心受理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4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龙安梅    联系电话:88122338           短号:643593 

             电子邮箱:longanmei@nbcc.cn

    5、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2011329之前上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689675

附件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

附件2:专家评审表

附件3:宁波市教育科学2010年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4:《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2011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

                                          学校高职教育研究中心

                                            20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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