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寻找最美的笑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3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转发《关于开展“寻找最美的笑容”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直)支部:

    为展示城院文明和师生风采,营造“快乐城院”的浓厚氛围,即日起开展“寻找最美的笑容”活动。

一、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321日-415日。

二、征集办法:

    师生可直接将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xcb@nbcc.cn或拷贝至行政楼408室党委宣传部。

三、照片要求

    提交照片应为微笑、大笑的正、侧面头像,性别、背景不限。要求为色彩明亮、分辨率不低于500万像素的彩色照片,文件名统一为教师:“部门、姓名.JPG”;学生:“学院、班级、姓名、手机短号.JPG”。提交的照片即视为同意将照片本人的肖像权用于本次活动。并请写上一句祝福语。

四、“寻找最美的笑容”展示评选活动

    征集活动截止,即开展“寻找最美的笑容”展示评选活动。同时,开通手机短信进行公众投票评选,按照编号对照片进行投票,参与投票者均有机会抽中幸运礼品。

    最终根据投票率的高低评选出3名“微笑大使”,通过招贴画等进行校内范围的宣传展示。

     请我院要参加的老师将照片发到方助理处,由学院统一上交。                                                         

 党委宣传部、艺术学院

              20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