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1〕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条件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推荐条件按照《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甬人社发[2011]2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一览表》1份,用标准A3纸打印,表式见附件1,同时上报电子文件(用Excel制作)。
(二)《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用标准A4纸打印,表式见附件2,同时上报电子文件(用word制作)。表格中要求提供的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等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推荐人选姓名、申报层次、行业分类、推荐部门。
以上表格均可从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工程栏目下载。
三、报送方式
各学院、各部门统一汇总本部门培养人选后,于10月28日前将人选一览表、登记表及附件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14-1)。联系人:徐春晓,联系电话:88122236,E-mail:xuchunxiao@nbcc.cn。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请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通知规定要求,对照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条件,做好本地、本部门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
附件:
2.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2011年10月24日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10月27日之前上交到院办许幼明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