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学校改革和发展专项课题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7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2012年学校改革和发展专项课题项目申报通知

各位老师:

  为促进学校按照科学发展观加快改革和发展,不断提高办学管理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领导同意有关党政部门,结合自身改革和发展需要,与学校高职教育研究中心共同组织实施2012年学校改革和发展专项课题项目。具体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助理以上干部均可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报本项目,鼓励各学院、各部门以改革实验团队为单位申报。

  二、选题要求:申报者必须按课题申报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不在选题指南中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撰写1500字以内的“改革和发展对策建议”。

  四、课题立项:

  1、评审组根据课题申报材料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可否立项建议,最后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2、本次申报课题项目学校资助10项;未获得学校资助的申报项目,如各部门、评审专家认为有立项意义和价值,可作为学校不资助项目立项,每个部门不超过两项。相关部门可参照学校资助项目标准资助课题组完成项目研究。

  五、课题管理:

  1、立项课题项目组按课题申报与研究指南规定的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进行课题研究设计,开展研究工作,按申报与研究指南规定的研究成果结题。

  2、立项课题高职教育研究中心统一规范研究工作,统一组织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鉴定、成果推广工作。

  3、高职教育研究中心会同课题有关部门,对立项课题研究进度、规范性和预期成果进行全程指导和质量监控,如在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鉴定中不能通过专家评审,将限期10天到20天内整改;如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通过专家评审,本课题项目将被撤销。

  六、经费管理:

  1、本课题立项经费4000.00元,课题结项后根据专家组对课题难易程度、成果质量、应用价值做出的成果评价鉴定,按照三个等级分别资助2000.004000.006000.00元研究经费。

  2、学校资助项目立项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由高职教育研究中心拨给,资助经费、科研工作量,课题通过结题鉴定后拨给。

  3、不资助项目经费按学校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管理,由项目资助部门拨给。

  六、申报材料:申报者需上交“课题申报表”1份、“活页评审表”9份和电子稿1份。

  七、申报时间:11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交到学院办公室许幼明处。

   联系人:许幼明      电话:689675

  附:

  1、课题申报表、活页评审表。

  2、课题申报与研究指南

  信息学院

                                                   20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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