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申报201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201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不能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①55岁以上有正高技术职称的(鼓励此类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②自2006年以来已有2项市级课题且未验收的前三位项目负责人;
③有未结题验收的自然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④已立项的宁波科技创新团队(第一、二层次)项目的前三位成员。
2、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经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也可申请。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首先登录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从所在学院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名字和密码可向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科研管理人员处查询;机关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科技处)。
2、在线填写“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编写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和附件材料(申报人学位或职称证明,前三位项目组成员身份证证明,中级职称需专家推荐意见表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证明,查新报告,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和项目合作协议)。
3、经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到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4、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给予基金项目受理编号。申报人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上报科技处,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申报材料封面需由所在学院盖章确认同意申报。
注意:本次申报基金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需在项目查新结论栏中填写查新结论。
三、申报材料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学历(职称)复印件。
2、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以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复印件。
3、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均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见附件3)、项目合作协议。
4、本次申报基金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
注意:上述材料各一式二份,所有材料统一装订,装订顺序依次为: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学历(职称)复印件、以及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以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复印件,课题组成员签名表,合作协议等。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科技处受理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请于2011年1月12日前上报科技处。请各申报人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各项工作。
本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主要在期末展开,为确保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和申报项目的质量,请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中如有设备费,则需在仪器设备及用途栏中详细填写购买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及用途说明,经费总额须一致。
2、“计划进度目标”栏中项目研究起始时间、完成时间应与“项目情况”栏中和可行性报告开始、结束时间相一致,必须明确填写结题验收时间。
3、可行性报告第十条“归口管理部门的详细审查意见”请按提供的内容统一填写。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689675
附件1:专家推荐意见表
附件2: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3: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签名表
(请点击此处下载)
科技服务与合作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