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2〕7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新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具有战略思维、善于管理、市场运作能力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丰富和完善学科理论,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科研成果。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2年度全省共选拔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每人资助8万元;第二层次200名,每人资助4万元。培养人员所在单位按1:1比例配套资助,此外宁波市还将给予入选人员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四、推荐选拔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本人自愿申报,并根据选拔条件严格把关,组织推选出本单位本部门的推荐候选人选(所有被推荐人选均需提供专家评审或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见附件),报学校人事处。
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中产生。经省专家评委会评议推荐,省联席会议批准,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第二层次申报人员也可破格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申报人员中符合年龄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钱江学者)可直接列入第一层次进行培养,不占指标,不予重复资助。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务必于3月15日前向院办报送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4份(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uyouming@nbcc.cn);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和专家推荐意见表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xuyouming@nbcc.cn)。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689675
附件:1.省151人才工程申报人选专家推荐意见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
3.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