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9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2012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各位教师:
  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组织2012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甬科计[2012]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按照《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要求推荐科技创新特别奖、科技创新推动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者负责,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的科技成果必须整体应用一年以上(2011531日前应用); 
  2、由高校或科研院所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技术开发类成果,须提交技术转让合同或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合同,并提供企业付给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技术转让费或版权等有关凭证,在此基础上,合作企业须提供由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
  3、已获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中使用过的专利、论文不能在新申报的科技成果中使用。
  4、申报的成果必须在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推荐: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成果;
  2、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成果;
  3、仍处于保密阶段的成果;
  4、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材、食品饮料及添加剂、农药化肥、兽药、疫苗及添加剂、基因工程技术及产品、压力容器等特殊行业的成果无相关部门的审批(审定、认定)文件的;
  5、由公务员为主完成的属本职工作职责范围的软科学成果;
  6、同一成果已经获得宁波市、浙江省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
  二、推荐程序及材料
  (一)科技创新特别奖和科技创新推动奖
  1.学校的推荐限额:科技创新特别奖1名,科技创新推动奖2名。届时,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推荐书(附件2311份(其中1份的“推荐单位意见”
一栏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政审表<附件4>原件)1份。
  3. 材料要求:市科技创新特别奖推荐材料重点突出在科学技术进步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以及由技术创新所带来的显著经济效益;市科技创新推动
奖材料重点突出在促进区域、企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推动和组织作用。
  (二)科技进步奖
  1.申报人进入http://kjjl.nbsti.gov.
cn进行材料申报。同时,从推荐系统中打印推荐材料书。提交推荐书(附件5)主件2套(其中一套由申报人所在部门签署意见),附件材料1套,主件(1套)和附件(1套)一并装订成册。网上申报材料和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应一致。
  2.《汇总表》(附件61份,由申报人所在部门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项目推荐书不要另加封面。附件材料需有注明项目名称的封面。
  4.申报人必须填写承诺书(附件7[承诺书须完成人签字、“单位盖章”部分统一由科技处盖章]
  5.推荐项目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重要程度排序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不得超过40页。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成果登记证书、项目验收证书复印件、检验或检测报告、经济效益证明(盖财务专用章原件)或专项审计报告(申报后经专家初评为一等奖答辩的技术开发类项目,须补交项目经济效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应用证明原件或采纳评价证明原件、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等)、查新报告、承诺书(原件)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重大工程类中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需要佐证的其他材料(如论文等)。(以上附件注明是原件的需提供原件材料)
  三、其它事项
  1. 科技创新推动奖按照推荐条件可推荐市内、市外人员。
  2.推荐市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按照成果的分类和要求进行推荐:
  ⑴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著截至推荐时间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即2011531日前),主要论著要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正面引用的具体情况;
  ⑵软科学项目,应当是完成期满一年以上并经实践验证的项目。凡是为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的软科学项目,原则上应在规划、计划实施期过半后才能申报评奖。
  3.直接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单位(包括以该项目技术出资入股或转让的相关企业)销售申报成果的产品(或技术)所取得的直接效益,若申报科技进步一等奖(基础研究类、社会公益类、软科学项目除外)项目,要求提交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可在初评结束后通知提交)。
  4.间接效益是指项目用户单位应用该项目(技术)后取得的经济效益。
  5.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6.推荐书首页上的成果类别、行业评审组代码必须填写齐全,编号由市科技局统一填写。成果类别及行业评审组代码必须根据项目的特点,按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7.推荐书首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原则上与验收证书(鉴定)及成果登记证书一致,并与推荐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完成单位应出具报告,说明理由,并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
  8. 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四、推荐材料受理时限

1.科技创新特别奖和科技创新推动奖学校受理时间:截止2012510

2.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学校受理时间:截止2012510日;书面材料于525日前上报。

联系人:丁玉琪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18727  

E-maildingyuqi@nbcc.cn

科技服务与合作处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提前2天将相关材料上交到许幼明老师处。

附件:1. 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 宁波市科技创新特别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3. 宁波市创新推动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4. 政审表

5. 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6. 汇总表

7. 承诺书

8. 关于2012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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