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9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星空官方入口教学成果奖评定与奖励办法》(宁城院政【20052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在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遴选出一批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为推荐申报高一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奠定良好基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申报。

  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忠诚于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承担了各级各类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含科研立项、专业建设立项、课程建设立项、教材建设立项、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立项、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立项)的研究工作。

  4、直接承担学校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5、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二、申报范围

  1、根据高职教育发展规律,结合我校现状,总结典型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案例及经验;

  2、结合专业特点,总结具有一定的借鉴推广价值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3、结合产学研建设现状,总结现有的成功经验;

  4、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5、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6、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7、在学生的职业素质养成教育工作中形成的成熟思路及显著成果,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8、在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等育人方面有显著成效的成果。

  三、申报条件

  1、校内首创。

  2、经过二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效果优良。

  3、在全校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

  四、项目设置

  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将评选出一、二等奖若干名,此外对遴选出的培育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成果申报集体或个人按学校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报书》和《成果申报简表》。

  2、各单位、部门在对申报项目初评的基础上再进行排序、推荐。

  3、教务处组织教学委员会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

  5、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6、正式发文公布。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于4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成果申报简表》和《专家鉴定表》各一式18份连同评选材料目录及相关佐证材料、单位部门申报《汇总表》1份等送交教务处(《申报书》和《汇总表》要求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学校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分类指导,梯度遴选,重点培育,规范实施,提升质量,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启动各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工作。为此,要求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和培育等工作,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凝炼成果,为申报推荐高一级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奠定扎实的基础。

  附件:1、《申报书》

  2、《成果申报简表》

  3、《专家鉴定表》

  4、《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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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务 处

                                                    2012年3月29

     

  我院要申报的老师请在427日之前上交相关材料到许幼明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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