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青年教师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31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青年教师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了充分调动青年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培育青年科研队伍,2012年度青年教师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19771231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职称以下的教师;

  2、申报青年专项课题者不得再申报2012校内科思政项目

  二、申报范围

  青年教师可以结合自已的实际工作和从事专业,联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发展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等开展选题。

  三、课题管理

  1、青年教师专项课题设立AB两类,A类资助经费4000元;B类资助经费2000元,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A类为2年,B类为1年。

  2青年专项课题其工作量纳入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不按教研工作量计,也不作为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所对应的教研工作量分值范围。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应成立项目组。课题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但一般不超过5人。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思政)项目。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校内教科研(思政)项目而未结题的;

  5)申报人二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科研管理规定的。

  四、课题成果要求

  青年教师专项A类课题要求正式发表于二级核心以上刊物论文1篇或发表于公开发行刊物论文2篇,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1篇;青年教师专项B类课题要求要求正式发表于公开发行刊物论文1篇,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1篇。

  上述课题中属于应用性研究课题的,其研究成果除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1篇外,如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或经实施效果较好者(须提供相关证明),对论文发表可不作要求。

  具体成果要求以课题立项后所签署的“任务责任书”作为最终结题依据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

  2、《立项评审表》(附件2)一式5份,表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及其所在单位等背景资料和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六、截止时间

  学校受理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24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我院要申报老师在424日之前上交相关材料到许幼明处。

  附件:1. 申报表

  2. 立项评审表》

  3.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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