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浙教科规办文件的通知,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即日起开始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课题以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二)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在2011年12月31前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的课题组成员积极申报,并在《申报·评审书》“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0月15日前报学校高职教育研究中心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统一上报省教科规划办进行复审和盲评。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科研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6份(有关附件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3份)。
2.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4. 申报材料报送行政楼508室,电子文档并发至邮箱:longanmei@nbcc.cn。时间截止为10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龙安梅 电话:88122338 643593
附件:
1. 201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 201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
3. 汇总表
高职教育研究中心
2012年9月7日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10月15日12:00之前将材料上交到许幼明教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