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校级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9查看次数:5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校级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星空官方入口 “十二五”期间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宁城院党【201124号)精神,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我校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星空官方入口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重点改革与建设课程

  1、立项数量及申报范围:拟立项重点改革与建设课程建设项目30项,宁缺毋滥。申报范围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通过合格课程评估的课程。鼓励申报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公共基础课除外)。

  2、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已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教学建设和改革中已具有一定成效和初步形成特色的课程。重视实践教学,具备良好的实验实训条件,教学效果好。

  2)课程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队伍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原则上不少于3人的教师梯队,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3)申报课程已形成内容较为丰富的课程网站。

  (二)网络资源共享课

  1立项数量及申报范围:拟立项网络资源共享课20门,宁缺毋滥。申报范围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项目课程、通过合格课程评估的课程,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进行申报。

  2、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2)网络资源共享课应该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专业课建设团队应该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三)精品视频开放课

  1、立项数量及申报范围:拟立项精品视频开放课10门,宁缺毋滥。课程建设重点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高校专业特色课程、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等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和社会热点类课程的建设。

  2、申报条件:

  1)课程的主讲教师应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主讲教师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2)课程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注重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能够充分展现我校先进的教学模式、一流的教学水平、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为实现优质课程资源普与共享做出贡献。

  3)课程须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时长30-50分钟。

  4)为保证视频公开课的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媒体制作、传播标准和规范,符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附件1)。

  (四)双语课程及全英语课程

  1、双语课程及全英语课程申报范围为开设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国际交流学院及外国语学院所开设的课程。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拟立项建设2门双语课程及1门全英语课程。

  2、申报条件:

  1)申报双语及全英语课程的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经过一轮讲授,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课程负责人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较强的英语教学经验或具有半年以上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除精品视频共享课外,同一门课程不可兼报上述课程建设项目类型。申报示范课程负责人填写各类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5)及汇总表(附件6)由所在单位部门初审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立项。各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

  三、经费支持与使用

  重点改革与建设课程、网络资源共享课程、双语课及全英语课程建设经费每门安排1万元;精品视频公开课每门安排3万元。立项后下拨45%,中期检查合格后下拨40%,验收合格后下拨10%5%为学校管理费。示范课程建设经费严格按照《星空官方入口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宁城院政【201018号)执行。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统一将申报书(一式20份)及汇总表于1120日前报至教务处204室原素芳处,同时发送电子稿。

  电话:2247

  短号:688582

  E-mailyuansufang@nbcc.cn

    附件.rar

  教务处

  2012-11-07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1119日之前将材料上交到许幼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