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0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位教师:
  为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高我校原始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申报201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201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自然科学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和推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围绕4+4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建设中遇到的共性、难点科学问题,开展项目的设计、提炼和申报。项目的实施要突出对科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要有利于增强全市技术储备能力,着力取得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原始创新成果,为未来高新技术项目的形成与开发提供源头创新。
  二、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2、主要申请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
  3、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须经2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
  4、已承担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承担了2项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前三位成员,或者已承担了市级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的前三位成员,在没有完成在研科技项目的情况下,限制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新用户须注册)
。申请人首先登录申报系统,从所在学院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名字和密码可向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科研管理人员处查询;机关、思政部、国交学院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科技处)。
  2、在线填写“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2)、查新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申报人学位或职称证明,前三位项目组成员身份证证明,中级职称需专家推荐意见表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证明,查新报告,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和项目合作协议);
  3、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初审,
初审合格后推荐至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4、经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网上核准,并取得项目受理编号后,申报人可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上报科技处,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申报材料封面需由所在学院盖章确认同意申报。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后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上报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5、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填写推荐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份。
  
注意:本次申报基金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需在项目查新结论栏中填写查新结论
  四、申报材料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学历或职称复印件。
  2、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2名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见附件1)和推荐专家职称复印件。
  3、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见附件3)、项目合作协议。
  4、查新报告。
  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学历或职称进行审核。
  
注意:上述材料各一式二份,所有材料统一装订,装订顺序依次为: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学历(职称)复印件、以及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以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复印件,课题组成员签名表,合作协议等。
  五、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3125-201338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313日,请各申报人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各项工作。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上和书面的申报工作。网上申报前请仔细阅读《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甬科计[2005]172号)

  学校联系人:方 磊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55458

  邮箱地址:fanglei@nbcc.cn

  附件1:专家推荐意见表
  附件2: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3: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签名表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与许幼明联系

科技服务与合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zip